科室职责
科室职责

总务科

1、负责办公用品采购及相关管理工作;

2、负责宿舍院区管理,做好卫生保洁、庭院绿化、安全管理和院区文化建设;

3、负责中心车辆管理,提供公务用车交通保障,做好车辆维修维保,确保行车安全,避免交通事故;

4、负责落实安全保卫责任制,配合公安、消防部门查处区域内发生的案件;

5、负责管理、指导保安人员开展安保工作,调处内部治安纠纷,维护办公区、生活区公用场所正常秩序;

6、负责辖区内务工、从业暂住人口、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;

7、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 

财务科

1、负责财务预决算的管理,省社房屋收入预决算的管理。

2负责中心会计核算,按照规定编制会计凭证、会计报表;

3负责中心会计账簿和会计档案归案管理合作;

4负责承办中心经费收支、报销工作;

5负责中心医疗保险、税金、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缴纳工作;

6负责协调相关部门筹措资金,及时催收各项欠款,保证经费及时间到位;

7、负责承办审计部门、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 

车管科

1、负责制定机关公务用车管理规章制度;

2、负责机关公务车辆的管理。使用和调度,做好公务车辆的登记和相关信息管理工作;

3、负责对驾驶员进行日常思想教育和安全运行教育,参与对驾驶员的考核与奖惩;

4、负责与交通、车管部门的沟通和协调;

5、负责车辆维修保养,编报维修计划,实行定点维保,做好车辆年检和驾驶员年审;

6、负责车辆燃油管理,实行定点加油,做好油料审核统计工作;

7、参与合同制驾驶员的招聘工作;

8、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。

 

修缮科

1、负责制定中心年度修缮计划;

2、负责与供电、供水等管理部门联系,保障省社的正常供水、供电、供热和设施的正常运行;

3、负责社有房屋资产、建筑及装饰灯基础设施的更新改造;

4、负责水、电、暖管网设备的日常监督和维修;

5、负责排污排水设施的日常管护;

6、负责小型基建、修缮工程申报、预决算、现场施工管理和质量验收工作;

7、负责维修材料的保管使用;

8、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。

 

物业科

1、负责省社东办公院、办公楼水、电、暖、网络通讯以及配电室、电梯等设施的维修维护,确保安全运行;

2、负责东院办公院、办公楼卫生保洁、垃圾清运、绿化美化及车辆停放管理工作;

3、负责东办公院、办公楼卫生保洁、垃圾清运、绿化美化及车辆停放管理工作;

4、负责东办公院、办公楼安保工作;

5、负责东办公院、办公楼节能降耗工作;

6、负责办公楼报刊、信函、邮件收发工作;

7、负责对东办公院公用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工程的报建、预算、施工管理、验收与送审工作;

8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
 

人事政工科

1、负责中心人事劳资管理有关工作;

2、负责中心办公机要、文秘、公文运转工作;

3、负责中心党建党务,组织开展宣传教育、学习培训和有关调查研究;

4、参与中心内部各种规章制度的制定,为中心领导提供工作情况分析和建议;

5、安排中心各种会议落实和执行会议决议,协助中心领导处理日常事务;

6、组织落实中心全员工作考核、检查评比和评先评优;

7、负责中心的单位印信、印章、档案管理;

8、负责中心社会保险具体工作;

9、负责中心退休干部职工的管理及服务;

10、负责机关计划生育工作及编外人员社会保险统筹;

11、负责机关事务联络及节能减排有关工作;

12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

资产管理科

1、负责社有房屋(不含“天鹅大厦”)资产的登记、出租和租金收取,做好有关事务的具体工作;

2、负责签订房屋租赁合同、协议及后续服务管理工作;

3、负责房屋设施的监管,及时办理房产变更手续;

4、负责辖区住户、租户水电表、计价和水、电、暖、物业费的收取、上缴及收费票据的领、用、缴工作;

5、负责检查出租房用电、用气安全,及时消除事故隐患;

6、完成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;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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