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要职责
主要职责

1、负责省社机关原办公院、办公楼(解放路26号)及经十路商业楼的物业管理。

2、负责水、电、暖设施设备日常维保维修工作,联络水、电、燃气、热力供应等部门,保障办公、生活所需能源资源正常供应和使用,做好能源资源消耗计量及相应收费工作。

3、协调驻地街道办事处、派出所、居委会、环保环卫等单位和部门,参与社会综合治理,搞好辖区精神文明建设。 

4、负责社有房屋资产(不含“天鹅大厦”)维修维护、对外租赁以及租金收缴等项工作。

5、组织开展对省社小型基建项目及设施维修改造工程的招标、施工和监督管理等项工作。

6、负责机关车队管理,合理调度使用公务车辆,做好车辆维修维保、驾驶人员培训及安全监督工作。

7、组织开展节能减排宣传活动,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。

8、负责省社集体户口、计划生育管理,做好临时务工人员工资发放、社会保险金缴纳等项工作。

9、负责中心干部职工的教育和培训及退休干部职工的管理与服务工作。

10、负责宿舍住宅维修资金使用的管理。

11、完成省社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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